按劳与按需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
[b]按劳与按需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b][b]一、按劳分配按需分配适用性的重新认识[/b]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低级发展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当实行按劳(劳动时间)分配,社会主义的高级发展阶段(共产主义阶段) 当实行按需分配,其确实有适宜之处,但这一思想把主客观实际和分配问题都简单化、单纯化,与复杂多样多变的主、客观实际及其要求多不相符,还与其哲学中所讲的凡物当掌握适宜的度,不能绝对化的哲学观相悖。实际上,按劳分配不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在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也具有适用性;按需分配也不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也具有适用性。事实上,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低高级阶段,亦即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均有适宜有益的一面存在,也都有不适宜不益的一面存在;实践上当是无论是社会主义阶段还是共产主义阶段,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均得兼顾体现,且注意掌握适宜的度。
社会主义应当是一个追求当时状况下的各种极限、潜能、最佳态、最合理态、最有益态等的社会;有如些功能的社会在任何历史阶段都对人类最为有益,都是人类的追求目标,都是当时主客观条件所允许的上限,都是人类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向,当是最优越最进步类社会——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必然内容。从经济社会角度来讲,潜能、公平、效益、节约、质量;快捷、便利、多种多样性;社会统一保障(全员保障)制度;合理经济比例关系、大众利益倾斜原则、基本类优先发展原则、地区城乡差别的克服或缓解;社会适宜态、社会稳恒态;自由时间、自由时间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优化……是社会主义目的。社会主义目的在人类社会的实现状况总体上是不断进步的,但在各社会阶段,包括现在,其实现度、体现度仍是很不够的。社会主义的各项目的在人类文明社会中一直是没有很好地实现的,但从凡物存在克星,一切问题可解决或缓解的哲学观来看,一切目的又都是能够实现的,复杂性并不否定其可行性,从此意义上讲,实现上述目的的制度、措施体系,亦即社会主义当属一般文明,具有通用性,在人类文明历史的任何阶段都适用、都有益。由此,作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分配原则的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当属一般文明,在人类文明历史的任何阶段都有适用、有益的一面存在,均当同时兼顾并得到充分体现。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后来列宁把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称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称为共产主义,并逐渐被各国接受并沿用至今。实际上,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当是发展度、成熟度、完善度及对基本制度原则要求的存在比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而且共产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也有许多新的特征,但在很多基本制度原则要求的有无及存在性上一般不存在严格、过大的区别,而且这些基本制度原则要求,包括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在人类文明历史的任何阶段都具有适宜、有益的一面存在,都是发挥当时状况下的各种极限、潜能、最佳态、最合理态、最有益态等的必然要求,都当适度或充分存在。正是建立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结合马恩的原始思想,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里以“社会主义”通称之,且认为社会主义(包括按劳分配、按需分配)侧重一般文明范畴
这里不仅对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的适用性有了新的认识,对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的定义也有着新的明确的界定。按劳分配包括“按劳动时间分配”和“从劳动时间、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角度单项或多项评定的分配”两种适用对象不同,而又优势互补、并列共存的分配原则。按需分配是指社会统一保障(全员保障)制度,具体是指全社会公众从生至死所需的基本必须类物力、劳务需求等广泛纳入社会化范畴,由社会通过直接调用人力、物力统一给予适度保障的社会制度。具体见下:
[b]二、按劳分配有了新的界定、新的含义[/b]
马克思所述的按劳分配是指按劳动时间分配。其对于不同地域、不同种劳动、不同机械技术状况的同一种劳动是适用的,具有优越性,可以克服缓解地区、城乡、工种等差别,当充分体现。但对于全社会各种同一机械技术状况的同一种劳动,或者说对于质量和(或)数量不确定的同一种劳动,则是不适用的,不具优越性,只能压制劳动者的积极性、多劳性、质量意识等。
现代理论中,发展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原则,其论述侧重于综合体现劳动时间、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其对于全社会各种同一机械技术状况的同一种劳动是适用的,具有优越性,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多劳性、质量意识。但对于不同地域、不同种劳动和不同机械技术状况的同一种劳动,则不适用,不具优越性,是地区、城乡、工种等差别严重存在的原因。
本篇按劳分配的突破是直接把按劳分配明确划分成“按劳动时间分配”和“从劳动时间、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角度单项或多项评定的分配”两种不同而又并列共存的分配原则。这两种分配原则各具优越性及不利一面,且适用对象各不相同,各自的优(缺)点分别为对方的缺(优)点,有选择地同时运用可做到优势互补。具体讲,这一新的按劳分配原则,同时继承了马克思按劳(时间)分配和现代版按劳分配的优点,又各去其短。新的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必备制度,不只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低级阶段适用,在共产主义阶段,在人类文明历史的各个社会发展阶段均适用、均有益,均是发挥、实现潜能、公平、效益、节约……社会主义目的的基础先决必要条件之一,均应得到体现。
[b]三、按需分配有了新的界定、新的认识[/b]
按需分配新界定
在经济社会主义学派中,有一种最低限度的经济社会主义的思想。其们认为应当“从物质利益上确保社会成员的需求,使他们过上人道而体面的生活。”认为“某种程度的平等是使他们获得共同体成员资格以及相应的自尊的必要条件。”认为“任何一种共同体实质上都隐含着一种经济上的要求,即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化的,共同体成员在满足需求上相差不能过于悬殊,更不能出现某些成员无法维持生存的现象。”认为“群众价值超过个人价值……社会资源应该优先用来建立‘社会最低限度’,以便使每个人都能过上自尊的生活,成为群体的一分子。” 认为“衡量社会福利不能只是个人的满足,而应该是所有人的不同程度的满足。”……认为“按需分配才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有道理)。这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体现按需分配的突破,很有见地及进步意义。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条件下当实行按需分配 ,但是,何为按需分配,怎样明确界定、运用是含糊的。这里,明确将全员性的掌握适宜度的保障基本必须需求的“社会统一保障(全员保障)制度”界定为按需分配,并与按需分配划等号。不仅如此,还有结论,按需分配——社会统一保障(全员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必备制度,不只在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适用,而是在人类文明历史的各个社会发展阶段均适用、均有益,均是发挥、实现潜能、公平、效益、节约……社会主义目的的基础先决必要条件之一,均应得到体现。
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全员保障)制度重新认识
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必然要求;其并不仅仅相当于一种慈善性质的具有保障基本生存、维护社会安定作用的社会福利制度,其更大、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它是社会在继承发展市场有益面的同时,又大规模充分引入统一运用调配人力物力及充分发挥由此所决定的社会主义(计划)广泛优越性的前提、先决条件。没有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就没有社会主义及其广泛优越性。
物质多少决定着按需分配或社会保障的好坏,但不是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能否建立的原因,最低程度的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亦即保障人的生存性、可劳动性的按需分配或社会保障在人类文明历史的任何阶段都可建立,至少主要矛盾如此。不发达国家建立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并不过难,因为它追求建立的是一种物质基础薄弱状况下的最低层次的按需分配或社会保障,并不是发达国家的物质充裕状况下的高层次的按需分配或社会保障。
社会资源应当优先用来建立社会最低限度,且当用总资源的相当比例或份额作保障,这既公平,又合理,还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也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纯理性上讲,不当讲负担。
社保负担沉重,是因为社会内在矛盾造成了基本必须类社会生产潜能远不能充分发挥,且不同利益集团间、不同地域间、不同部门间……货币分配极不合理、分化严重,又不可能根本克服,且提供社保物力劳务的企业单位追求经济效益、货币利益,并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必然大量永久存在有货币缺乏或相对缺乏者(如社保承担着)及由此所致的负担过重的问题。发挥生产潜能并实现公平合理化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基本目标及特征,按需分配或社会统一保障制度是实现公平合理化分配的基础要求。在既发挥生产潜能,又通过社会统一保障制度体现公平合理分配的基础要求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措施体系(有待继续突破。略)下,宏观与微观都实现、趋向了最佳最合理,负担问题当不复存在,谈论之也没有意义。
社会直接掌握充分的人力物力并实行充分直接运用调配制度是彻底解决按需分配(全员社保)的关键和基础要求。具体讲,彻底解决需要配套的制度措施,此略。
文章
总的来说,看的不明白。
我仔细的看了你的文章,用词过于晦涩。陷入了三点论中。我总结是一、社会主义坚持按劳分配,所谓劳包括,时间、效率、质量。反对单纯时间。
二、社会主义还应该有按需分配,所谓需,是指,维持社会最低生活水准。
对此,我完全赞成。 分配制度到底是公平的呢,还是不公平呢?贫富分化越来越厉害了。 这里研究,一定要价值中立
一旦意识形态化,会很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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