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地点民族志”
这两天为完成作业重看刘新的书,发现他对“多地点民族志”的看法跟我有所出入。我理解马库斯和米彻尔他们所说的“多地点民族志”是指在多个田野地点针对同一主题所做的民族志,这种做法是为了使民族志摆脱单一地点的局限性,便于从宏观上的研究。而刘新在书后(P187)关于第一章的注6却说,他在三年间跑了好几个城市,虽然他同意“多地点民族志”不单单是在不同地方旅行,但言下之意,暗示着自己的这种做法就是“多地点民族志”。我以为他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不知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田野必须在“田野“么? 最好还是在“田野”吧。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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